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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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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西市地方税务局组织机构职能
办公室
主任:段 雷 副主任:黄延会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有关综合性材料,撰写市局工作总结、计划,负责文印、收发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编辑地方税务信息及简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保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及组织实施“六好”创建活动;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4987
人教股
股长:王 强
按干管权限负责本市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干部管理以及人员调配、劳动工资的审核、检查等各项人事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干部任免的推荐、组织考察,全局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干部岗位出勤考核、干部休假管理;负责组织落实好本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及召开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联系电话:0692—2124911
监察室
主任:欧润昌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按规定及时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干管权限内的税干进行廉洁自律及警示教育;草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组织考核检查工作;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好任职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免谈话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组织实施行风建设;协助人教部门组织落实好本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及召开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5954
征管股
股长:谢晓世
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有关事项,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地方税收发票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制服的管理工作,负责征管质量考核,负责税务代理机构的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本市地税系统信息工作的建设和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采购计划编制,软硬件分配管理及全局的局域网、广域网的规划,推动全局信息化建设进程;负责制定完善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全局计算机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局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情况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的指导、维护和管理。
联系电话:0692—2110609
税政股
股长:张报龙
负责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地方各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相关的涉外税收政策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监督管理集体、私营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和普查工作;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税收法律文书和报告;负责有关税收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提出地方税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对市地税系统税收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0311
计会股
股长:尚金秀
负责全市地方税税源调查,编制、分配、分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收集分析税收统计资料,监督税款的征收入库,对征、解、提、退进行核算;负责税收会计、会计信息资料的汇总和报表编制;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税收票证使用、审核和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和修缮、装备计划以及协调和配备、维修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财务预算、决算和经费核算、管理;协商监察室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0034
法规股
股长:岳明华
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公告,清理鉴定;负责对重大税务案件资料的审查及审理委员会会议的准备工作,整理审理纪要,负责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负责税务听证的受理和通知,组织税务听证,文书制作、处理、报批和传递;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负责税务行政应诉;负责税务行政赔偿的受理、审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局普法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9484
规费股
股长:刀勒代
负责组织协调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规费征缴计划的衔接与分解落实;负责全市社会养老保险费、水资源费、旅游宣传促销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地(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基金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地税系统规费、基金征缴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联系电话:0692—2118604
一分局
分局长:尹 斌 副分局长:马岩摆
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它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主要负责对芒市城区及芒市镇所有的州、市直国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委托单位(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款征收工作;受理纳税申报、税款(费)征收以及逾期未申报的处罚、滞纳金、税款的征收,代开发票,税收会计、票证管理;负责办理税务登记证;负责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税收征收档案。
联系电话:0692—2118687
二分局
分局长:李支宏 副分局长:董 祥
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它地方税收法律、法规,主要负责对芒市城区及芒市镇所有的州、市直国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委托单位(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管理工作及税源管理;受理纳税咨询、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受理各项税务申请、部门配合与协税、护税、外部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税收管理档案。
联系电话:0692—2113616
三分局
分局长:仇利民 副分局长:张灿磊
主要负责弄风平镇、勐戛镇、中山乡、三台山乡、轩岗乡、江东乡、五岔路乡、7个乡镇”的所有国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委托单位(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款征收管理工作;税收会计、票证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2933359
四分局
局长:王兴伦 副局长:张正勇
主要负责弄遮放镇、芒海镇、西山乡、3个乡镇”所有国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委托单位(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款征收管理工作;税收会计、票证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297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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